近日,临汾铁路公安处查处了一起非法加价出售火车票案件,当事人刘某托朋友排队购得一张车票后,为答谢朋友,多给了几十元的辛苦费,在改变出行计划后转让车票时,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,将车票加价出售,没想到在交易时被临汾铁路公安处蓝盾小分队民警当场抓获。
2010年2月22日,临汾铁路公安处从网络上获悉一条转让车票信息,有人欲出售一张2月28日运城至北京西K604次列车的硬卧车票。据此,蓝盾小分队顺线追踪,及时掌握了出售人将于2月23日10时在临汾市平阳广场附近交易车票的线索,提前布控,在刘某高价向旅客王某出售车票时,将其当场抓获。经审查,刘某所持车票系托朋友在侯马车站售票厅排队购得,票价201元,为感谢朋友,其向朋友支付了250元票款。后因有事改变了行程,刘某便在网上发布了转让车票信息。为了弥补自己49元钱的损失,以250元的价格将车票出售给王某。经过铁路公安民警的教育,刘某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,她追悔莫及,连连说道:没想到为了一点点损失而触犯了法律,以后再也不干这样的事了。在此,笔者也提醒广大旅客:加价出售火车票是违法行为,在购买到车票后不能出行时,千万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高价出售,否则,将受到法律的处罚。李树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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